签完融资合同才发现被绑住了手脚,这事太常见了
谢燮认识一个创始人,2023年签了份天使投资协议,估值1000万,出让15%。当时觉得条件不错,钱到位了,干劲十足。
结果三个月后,他想把公司一部分业务分拆出来单独融资,投资人直接拿出一页纸:优先购买权、跟随出售权、一票否决权……全部都写了。
分拆?门都没有。
他跟我说,那一刻他才明白:融资合同里的每一个字,都是用真金白银学来的教训。
今天谢燮就把融资合同里最容易踩的坑,逐个说清楚。
坑一:清算优先权没写清楚
什么叫清算优先权?简单说就是——公司卖的时候,谁先拿钱。
很多创业者不知道,这一条写不好,下一轮融资或者被收购的时候,你可能一分钱拿不到。
谢燮见过一个极端案例:创始人团队辛辛苦苦做了三年,把公司做到了年营收2000万。最后被一家大公司收购,价格是1500万。
听起来不错吧?结果清算优先权写的是"1倍清算优先权加参与分配"。什么意思?就是收购款要先给投资人1500万(1倍返还),剩下的才轮到创始人。
创始人团队:零。
三年白干。
建议:清算优先权最多写1倍非参与式,别写参与分配。如果投资人说"这是行业惯例",你就问他:你见过哪个成功的创始人接受这个条款?
坑二:一票否决权范围写太大
很多早期融资合同里,投资人会有一票否决权。这个权力本身是合理的,但范围一旦写大了,公司就瘫痪了。
有个创始人跟我说,他招一个月薪8000块的运营,投资人都要签字。不是因为投资人故意刁难,是因为合同里写的是"超过5万支出需要投资人同意"。
他觉得这个范围太小,要改,投资人说:不行,合同签了。
后来他又融资了一轮,新的投资人进来之后,发现前面那个投资人有一票否决权,而且范围覆盖了几乎所有重大决策。新投资人直接撤了。
教训:一票否决权的适用范围一定要写得越小越好。能不写的就不要写,能口头沟通的就不要写进合同。
坑三:估值调整条款(对赌协议)
对赌协议是融资里最常见的陷阱之一。
什么叫对赌?就是你跟投资人赌一个业绩数字,没达到就赔钱或者稀释股份。
听起来合理。但问题是——创业公司的发展曲线,从来不是线性的。
谢燮见过一个做消费品牌的创始人,对赌的是"第二年营收达到3000万"。结果那一年碰上平台政策调整,整个行业下滑了40%。他拼了命做到2200万,已经比行业平均高很多了。
但合同写着:没达到3000万,创始人要赔200万,或者额外出让10%股份。
他选的是赔钱。账上刚融到的钱,一下出去200万。公司差点没撑过那年。
建议:尽量不签对赌,或者把对赌条件设置成你很有把握能达到的数字。千万别为了拿到高估值就硬扛对赌条款。
坑四:防稀释条款写得太狠
什么叫防稀释?就是你下一轮融资的价格不能比这一轮低,否则要补偿前面投资人的差价。
这一条本身是保护投资人的,合理。但有些条款写得特别狠:
一种是"完全棘轮"——下一轮价格低多少,前面投资人的股份就补多少,完全不考虑这一轮你拿了多少。
另一种是"加权平均"——按一个公式算,补偿少一些。
完全棘轮对创始人极其不利。谢燮建议:能谈加权平均就谈加权平均,实在不行就谈一个上限,比如"防稀释调整不超过本轮股份的20%"。
坑五:竞业条款绑死创始人
这一条是谢燮最想提醒创业者的。
很多投资协议会写:创始人离开公司后,2年内不能从事相关行业。
听起来也是保护投资的。但问题是——如果公司失败了,你作为创始人被竞业条款绑住,接下来两年没法做老本行,你怎么办?
有个人做了十年电商,创业失败之后,被竞业条款绑了两年。两年里不能做电商,只能去打工。等竞业期过了,市场早就变了。
建议:竞业条款一定要写清楚适用范围和地域,最好加上"公司连续亏损X个月自动解除"这样的退出条件。
写在最后
融资合同是法律文件,但它的影响是商业的。
很多创始人签合同的时候不好意思问,觉得问多了显得不专业。谢燮告诉你:越敢问的投资人,越值得合作。那些不让你问的,反而要小心。
找律师看合同不丢人,花几千块律师费可能帮你省下几百万。值不值,你说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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